由於我們是同租一層公寓的室友,加上同屬朝九晚五的公務員,一開始我們便多了一份親切感,但究竟是誰先開始的呢?


老實說,好像是我。因為老公年過三十還是孤家寡人,甚至沒交過女朋友,不是他太內向,而是他眼光太高,自視Face不錯,可惜只有一六二的身高,為了優生觀念,他的焦點全集中在一六○以上的絕世美女。對於我這種不到一五五的「平凡」女性,他壓根沒考慮過。我對他,老實說,除了身高,他到滿符合我的擇偶條件,覺得這樣的「良人」放棄可惜,於是展開柔情攻勢。


每天晚上,藉著自己肚子餓問他要不要一起吃宵夜,我來煮;一到假日,將房子好好清潔一下;甚至偶爾幫他把丟在浴室的衣服「偷」洗了(手洗的喔!)後來我才知道,我真正感動他的,大概就是我的「賢慧」,對於一個離家在外十多年的遊子,吃膩了自助餐,還能吃到有「家」的味道的宵夜,會有多感動!難怪他總是如此對親友提到我:「會煮宵夜給我吃的室友」。


他說,我讓他對以前的觀念有很大的改變,以前只是想交「女朋友」,比較重外表;但現在年紀一大把了,是要娶「老婆」,還是要找能照顧家庭的女人,所以他漸漸接受我了。我還是有點愛面子的,不甘心就這樣讓他認為是我先「勾引」他,解釋說是自己的習慣;是他總是在假日約我到郊外散步等等。


其實這都不重要了,反正我們在「同居」一年半後,才讓兩個房間變成了一個新房。我只知道,現在他愛死我了,誰先愛上誰,又如何呢?


1998316日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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