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12月

疫情後,富邦大幅修改了原本快樂旅平卡的條款,取消了行程延誤費用中有關被保險人為繼續其預定行程須額外支出的合理且必要之交通費用」(也就是重買機票)實支實付的理賠,以後就不能像我2次的理賠經驗一樣,任性重買機票繼續行程了!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10月

我以前出國就有購買旅行綜合險的習慣,不過也不是每次出國必買,2014年暑假那次去新馬就沒買了,但回國前一天剛好就拉肚子還微微發燒,有種快死的感覺,我便開始擔心我昏倒去不了機場怎麼辦?

2015年第一次去東京是冬天,看到有一位網友分享的這篇:去回程都用上旅遊不便險的保險理賠申請心得,我也超擔心萬一遇到暴風雪飛機不給我飛了,那我該怎麼辦?

因為我都是搭廉航,所以會特別著重旅行不便險這塊,開始研究這位網友買的國泰和富邦產險的旅行綜合險兩者之間的差異。 


 富邦V.S國泰產險旅行綜合險的最大差異 

簡單來說,最大的差異就是國泰是定額給付;富邦是實支實付。(2016年11月富邦也多了定額理賠的選擇,請見文末說明)

國泰2015年底未修改條款之前可以說比富邦容易理賠到,在機場等超過4小時,不用花錢就可以理賠4500元;同樣的狀況富邦是一毛也拿不到。但萬一飛機被取消了,而又趕著飛出去的話,超過6小時富邦還可以理賠你另外重買機票的費用差額(最多2萬元);但國泰還是一樣給你4500元而已。所以在2015年底以前最好是兩家都買啦!

不過因為國泰2015年底修改條款,針對班機延誤的補償的規定修改如下:該班機於預定之起飛時間前四小時內確定被取消、延誤或機場於該班機之預定起飛時 間前四小時內確定宣佈關閉(以航空公司或機場網站公告為準)。 (2019年10月更新:現在國泰產物享樂遊旅行綜合保險條款,也已經沒有「提前通知取消或延誤」不理賠的限制了,以後有研究再補充了

以我擔心的天候因素致航班被取消的狀況來說,根本很難在起飛時間前4小時內才宣布取消或延誤吧!?像這次我7/8樂桃飛沖繩的早班機,因尼伯特颱風即將來襲,樂桃在7/7早上就宣布取消,如果是保國泰的,就一毛錢也拿不到了!但如果是臨時機械故障被取消或延誤,國泰就比較有機會理賠到。不過廉航機械故障通常不會延誤起飛,而是直接取消比較多,這時應該還是富邦比較好用(可以理賠重買機票的部分)。

我看上面那位網友分享的,我覺得我比較在意是賠大條的,也就是萬一我要重買機票繼續行程的話,是可以獲得理賠的,因此之後我出國都買富邦產險的旅行綜合險。  

2016年11月富邦也多了定額理賠的選擇,請見文末說明。兩者最大的不同變成,國泰有提前4小時通知取消的限制,富邦沒有,又加上多了實支實付,比國泰更實用!(但富邦僅理賠一次,如果真的那麼「幸運」來回都讓你遇到,就只能擇一申請,另一趟就靠信用卡送的保險加減申請了)


  

不便險去程取消或延誤也可以理賠!但請先弄清楚可以理賠的項目是什麼!! 

這次去程班機被取消,我在FB社團看到很多人都說「旅行不便險不理賠去程」,但我問了2個客服和理賠人員,卻沒有1個人跟我說不理賠。我不斷上網查詢,推測應該是,大家跟客服問的狀況都不同,如果還沒投保去問,客服可能也會跟你說不能賠;再來就是到底要理賠的是什麼?有沒有先檢視條款文字到底什麼可以賠?什麼不能賠嗎?

以富邦的不便險來說,如果認為去程延誤或取消超過6小時就能拿到定額理賠或是理賠原機票費用,本來就是不可能的;(2016年11月新增定額理賠,請見文末說明)

如果想申請延誤期間的住宿費或餐費,條款也很清楚寫明這部分在境內發生的是不理賠的(境外可以)。

但我的狀況是:

我已經完成投保,但我的飛機因颱風被取消了,航空公司並沒安排我改航班,我為了繼續行程,最快有飛沖繩的長榮已延誤超過6小時,那我重買長榮機票的交通費用是不是可以理賠?(被保險人為繼續其預定行程或於行程延誤期間來往於住宿地點而須額外支出的合理且必要之交通費用,但若其預定之交通費用可退還者,應扣除該項退還之費用。)

客服給我的答案通通是肯定。 

以下是我理賠的過程:(2016年)

7/5

看到颱風逼近,不管會不會侵台,也不管能不能理賠去程,先投保再說。

7/7

上午9時許樂桃就公告取消7/8上午所有航班,立刻啟動颱風備案。廉價航空別指望航空公司會主動幫你更改安排新的航班,你只能乖乖打客服電話,或去現場排隊更改航班。我幾乎完全不考慮7/8樂桃的晚班機,因為此時打樂桃客服電話一定非常難打,再來是樂桃晚班機抵達那霸都21:40了,不僅租車還得加價,然後開到飯店都要晚上12點了吧?光想到這就覺得很恐怖,而隔天早班機樂桃官網當時已售完,我只能選重買機票這條路。(寫到這,我忽然想到,樂桃有沒有可能因7/8早班機取消,而讓我們提早到7/7晚班機飛?不過當天晚班機也是有可能因颱風而被取消的風險。)

下午班機長榮4點多最早,再來是華航的5點多,所以我直接鎖定長榮下午航班,剛好也符合6小時的門檻。雖然已經再三跟理賠人員詢問確認各種狀況,不過真正要重買長榮機票時也是一個賭注,因為颱風路線還未明朗,下午航班能不能順利起降還是個問題,萬一又被取消該怎麼辦?而當時長榮還沒公告7/8上午的航班狀況,但如果不趕快買,等長榮也宣布取消上午航班時,當天下午航班一定也買不到了。再來是單程票就要10304元竟然比來回票9748元還貴呀!怕重買來回票富邦只給我理賠一半(因為當初為了要省錢,機票來回分開買,算兩筆訂單,看這篇,所以去程被取消,回程沒有取消;若是同一筆訂單,去程被取消,回程也連帶取消),又擔心萬一理賠出狀況,那損失更大哩!

一番天人交戰後,上午10時許,我勇敢地重新買了長榮7/8下午16:25沖繩航班,全家41216元就這樣刷下去了。也通知OTS改航班(長榮抵達那霸時間18:55,距離營業結束時間19:00只早了5分鐘,明明取車都超過8點了,竟然不用加價耶!)怕下午過後風雨交加,我們即刻啟程前往已預訂的中壢會館去避颱風,等待隔天下午的航班。

7/8

當天上午幾乎無雨,風勢也不大,颱風路線偏南,北台灣一切安好,我的樂桃航班被取消的有點冤枉。下午航班均可正常起降,終於順利飛出去!

7/15

準備理賠申請文件,包括理賠申請書(富邦官網下載)、原班機購票證明(樂桃訂單)、航班取消通知或公告(需事先擷取樂桃官網公告,不然官網公告只保留3天,或Email亦可)、重購機票費用證明(長榮官網下載)、登機證影本、護照影本、存摺影本,以上每個人都要一份完整的文件,我直接申請扣除原購票費用2380元後,重購機票之交通費用差額7924元。

7/18:富邦人壽的業務員協助我送理賠申請文件。

7/25:理賠金入帳。

這期間富邦理賠人員完全沒跟我聯繫(是我準備資料太完整了嗎?但其實我長榮的訂位紀錄還沒附上),7/25下午忍不住打客服詢問,回電就告知這一天就會入帳,其實早在當天上午已經就入帳了! 

這次實際理賠成功的經驗,我真的要大大的給富邦N個讚!讓我更堅定以後出國一定要記得投保。 

 


 

不過我的理賠經驗不代表每個人都一定理賠得到,刷下去的當下真的要有自己認賠的心理準備。我那時是評估天候,下午航班頂多延遲,應該不會取消才是;也想說至少賴給長榮了,長榮一天也有兩班,至少它還是會幫我改航班,但萬一長榮的航班又取消了,這筆「再延誤行程」保險公司會不會賠也不得而知了。

但這個暑假,我還有認識一個網友也是因此理賠到我們是在私訊後一起刷卡重買機票),還有跟我們一起買機票的表妹,她避掉了颱風,卻倒楣遇上7月10日樂桃因機械故障取消飛沖繩航班的狀況,後來也是重買機票飛出去(隔天長榮早班機),也獲得理賠。只能說富邦理賠機率真的很高就是了。 

還有,別以為只有搭廉航才需要旅行不便險,遇到颱風、暴風雪傳統航空一樣會取消,沒買不便險你只能默默等航空公司幫你排候補,除非只是延誤不是取消,幾小時之後照飛(可別以為傳統航空不會取消航班,7/8颱風當天長榮早班機也是取消不是延遲起飛而已喔!),不然你想看看整架飛機的人都要改航班,如果去程候補到隔天甚至後天的航班,你第一、二天的行程就沒了,買了不便險,當天你就可以改買6小時後的飛機飛出去,保險公司幫你出機票錢.....要是回程的班機被取消的話,如果非趕著回去上班不可,你也可以趕快去買機票飛回去;如果剛好遇到假日,那還慶幸賺到了,趕快去訂一間好一點的飯店,吃個大餐(合理且必要,保險公司通通幫你買單啦!

再來就是別以為只有夏天有颱風或冬天有暴風雪才需要買不便險,有一年成田機場2-3月間好幾次因為風太大飛機無法起降而取消航班,我有兩個朋友先後都遇到這個狀況,因為高雄小港機場會宵禁,一旦延誤就是隔天才能飛。因為都沒買不便險,一個是回程延後到隔天飛只好睡機場,一個是去程延後超過4小時,全家坐等16000元理賠的機會就飛了。我個人是覺得,買不便險就當花200多元買「樂透」(應該是透)吧!

很多網友在問,要買哪一種:我買的是富邦快樂旅平卡(這不是葉佩雯喔~我可是沒拿富邦一毛錢或任何好處喔)為我已經有壽險和意外險了,而出國重點在旅行不便險的保障,所以我都只買最便宜的100萬(死殘保險),附加傷害醫療、海外突發疾病、行程延誤等,這樣6天也不過215元,真的很值得「投資」!這個快樂旅平卡需事先辦理,可以將家裡成員都填列進去,綁定信用卡,每年會續約(但不需付款),出國前電話投保即可(選擇要出國的成員)非常方便。最慢出發前1小時要投保,但早買早適用,最好機票一訂好就買了吧! (但富邦限出發前3個月內才可投保)

富邦快樂旅平卡1

富邦快樂旅平2 

更新:2016年11月快樂旅平卡已修改為選擇型,個人覺得比之前更好,而且小孩也有不便險的保障了!請見文末說明。 

萬一來不及辦旅平卡,直接官網線上投保保障也是一樣,選擇最完整的E方案,才會有其他海外突發疾病等保障,保險不是只保來賠旅行不便險的,既然都投保了,不要省那幾十元吧!

富邦線上投保     

所以,要有周全的旅行保障,請一買機票就立刻買保險吧(但富邦僅限出發前3個月內才能投保)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保險就是保這個,最好是保了用不到,不然都是一種折磨呀!    

回程遇到颱風班機延誤的話,記得先延長保險期間,才有後續的保障喔!

旅遊平安保險已生效者,保戶於國外可「接當地國際台指定撥打對方付費電話」886-2-6638-5518專線,進行契約變更作業可直接於線上延長或縮短保險期間,但不能作投保計劃別之修正。(富邦產險) 


 

富邦產險V.S信用卡旅行綜合險的最大差異

另外信用卡買機票基本上也會送旅遊綜合保險,本來我覺得玉山信用卡送的旅行不便險的保障就不錯了,很粗淺的認為班機延誤理賠實支實付1萬元,跟富邦的2萬元也沒差太多了,應該可以不用再另外買不便險了。但信用卡送的不便險只能理賠回程,所以這次沖繩自由行因為擔心去程航班受颱風影響,後來還是有再加買富邦的。

後來才知道,信用卡對於班機延誤補償,就只能是「延誤」,而不能「取消」退費!像廉航班機取消後通常就退費給你,但此時一旦機票刷退,就沒有購買機票的事實,當然保險就不成立了,也就沒有後續的理賠囉!像這次我有親戚7/8當天回程的航班被取消,還好她是改航班延後回來,沒有選擇退費重買機票,不然信用卡這邊就不能理賠了(因為小孩不能買不便險,只能靠信用卡這邊來申請理賠)。所以不要指望信用卡送的不便險可以發揮多大效益,充其量只是補不足而已。

而且信用卡送的不便險多半也只限於回程的延誤,去程延誤基本上也不理賠。理賠範圍也僅限於膳食、和住宿及往返機場及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用,是不包括重買的交通費用喔!

以上只是粗略的說明主要差異,實際上哪些項目可以理賠?哪些不能理賠?還是得根據保險條款看實際狀況而訂。

也可以參考富邦旅行綜合保險網頁的說明喔!

下面是節錄富邦旅平卡【行程延誤費用保險】和玉山信用卡【班機延誤費用保險】的的條款,遇到飛機延誤或取消,先看看有沒有適用的可能,再依據自己的情況去詢問客服或理賠部門,比較夠有具體的答案。 平時也要多了解一下這方面的資訊,免得保了還用不到就可惜了。


 

2016年9月更新~NEW!!

富邦在105年7月12日有修正條款,原本所謂「行程延誤期間」是指自被保險人預定之旅行行程延誤超過六小時之時起,至被保險人回復預定之旅行行程或直接返國之時止之期間。這點已被刪除,並新增第60條第3項:本公司對於前項第二款第三目(行李已交寄,但因住宿之必要而須緊急購買衣物及其他日用必需品之費用)於行程延誤六小時內所生之費用不負賠償之責。

https://www.fubon.com/insurance/b2b2c/happy/condition_tp_card.pdf

我的解讀是,105年7月12日以前交通、食宿、國際電話、購買必需日用品這些都非得在6小時之後才能理賠,實務上這些費用其實多半發生在6小時之內,6小時之後才能理賠形同「看得到吃不到」,所以修改後的條文對被保險人是相當有利的。也就是說,回程班機有延誤的話,食宿費用和國際電話費等在預定起飛後6小時之內應當是可以理賠的我甚至覺得,連機票都不一定要買6小時之後的了,如果班機已公告取消,依保險條款來看,應該就可以直接買最近起飛的一班就好。不過我沒實際理賠經驗,大家如果不幸遇到的話可以再跟客服人員據理力爭。

下面這篇理賠經驗甚至是買比原訂班機提早4小時出發的航班,竟然也成功獲得理賠。不過,老話一句,別人的理賠經驗不代表每個人都一定理賠得到,刷下去的當下真的要有自己認賠的心理準備。

[理賠經驗] 富邦旅遊不便險 颱風取消班機後提早出發 理賠過程與心得

 

註:2016年10月富邦又推出選擇型的行程延誤保險,請看文末說明。

富邦產物個人旅行綜合保險-行程延誤費用保險(105.7.12)

第五十九條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下列事由致其原先預定之旅行行程延誤超過六小時以上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規定,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一、發生颱風、暴風、洪水、閃電、雷擊、地震、火山爆發、海潚、土崩、岩崩、地陷或其他天然災變。

二、已確認搭乘之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延誤、被取消、或因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被拒絕搭乘而於六小時內無其他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可供其搭乘

三、被保險人失接已確認轉接之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且於到達轉運站後六小時內無其他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可供其搭乘。

四、已確認搭乘之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或機件故障。

五、所搭乘之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遭受劫持。

六、旅遊當地檢疫之規定而須留置該地者。

第六十條行程延誤費用之範圍 

被保險人因前條所列之事故須額外支出下列費用時,本公司於本保險單所載之保險金額限度內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一、交通費用:

被保險人為繼續其預定行程於行程延誤期間來往於住宿地點而須額外支出的合理且必要之交通費用,但若其預定之交通費用可退還者,應扣除該項退還之費用。

二、下述於行程延誤期間所生住宿及其他雜費(合計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但此項費用係於中華民國境內旅行發生者,本公司不予給付

1.合理且必要之住宿及膳食費用。

2.國際電話費、簽證費等雜費。

3.行李已交寄,但因住宿之必要而須緊急購買衣物及其他日用必需品之費用。

本公司對於前項第二款第三目於行程延誤六小時內所生之費用不負賠償之責。(105.07.12新增)

第六十一條不保事項

對於下列事故所致之行程延誤費用,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一、因任何政府機關之法律規定或行政命令所致者。

二、因所搭乘班機所屬航空公司破產所致者。

三、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所致者。

四、被保險人非以乘客身分搭乘者。

五、因中華民國境內之國內線機場關閉致班機延誤或取消者。但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第六十二條名詞定義

本章所使用之名詞定義如下:

一、陸上大眾運輸工具:指固定於軌道行駛之車輛,如火車、高鐵、電車或捷運運輸系統等,但不包括架設於軌道之遊樂設施,如雲霄飛車等。

二、水上大眾運輸工具:指船舶,但不包括遊憩用之水上設施或從事演習或訓練之軍用艦艇。

三、行程延誤期間:指自被保險人預定之旅行行程延誤超過六小時之時起,至被保險人回復預定之旅行行程或直接返國之時止之期間。(105.07.12刪除)

 

玉山銀行信用卡綜合保險旅遊不便險: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信用卡綜合保險(玉山銀行適用) 

只要以本行信用卡簽付持卡本人、配偶及未滿25足歲之未婚子女旅途中全額公共運輸工具費用,或參加旅行團時百分之八十以上之團費(需含全額公共運輸工具費用),即可享有旅遊平安險及旅遊不便險服務,保費由本行負擔,您不必支付任何費用(不包括使用悠遊卡功能之支付)。 

世界卡、商務卡 ( 含雙幣卡 )

實支實付以新臺幣20,000元為限(持卡人與家屬合計實支實付以40,000為限)

公務人員國民旅遊(鈦金/御璽/晶緻/白金//)卡、其它鈦金卡、御璽卡、晶緻卡、白金卡

實支實付以新臺幣10,000元為限(持卡人與家屬合計實支實付以20,000為限)

其他金卡及普卡

實支實付以新臺幣7,000元為限(持卡人與家屬合計實支實付以14,000為限)

 

第二十條班機延誤費用

被保險人於國外機場或轉機失接地或搭乘本國離島航班返回戶籍地時,於保障期間內,因下列事故致被保險人須支付之班機延誤費用,本公司於本保險契約所載之「班機延誤費用保險金額」內負理賠責任:

一、被保險人於預定起飛地或預定轉機地之搭乘飛機班次延誤起飛達四小時以上者。

二、被保險人於預定起飛地或預定轉機地之搭乘飛機班次被取消,於四小時內無其他飛機可供其轉搭者。

三、被保險人於預定起飛地或預定轉機地之搭乘飛機班次座位因超額訂位而被取消,於四小時內無其他飛機可供其轉搭者

四、被保險人於預定轉機地之轉接班機因前班班機延誤而致失接,於四小時之內無其他飛機可供其轉接者。

前項所稱「班機延誤費用」,係指因班機延誤期間滯留於延誤起飛地機場所生之下列費用,其各項費用上限由要保人與保險公司約定之:

一、必要之膳食、住宿費用。

二、來往於機場及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用。

三、因班機延誤而須住宿,且被保險人行李已交寄而須購買之日用必需品費用。

四、國際電話費。

被保險人的預定行程若係一接續性的行程,雖該行程發生一次以上之班機延誤事故,本公司對於因此所生之班機延誤費用,仍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每人每次事故保險金額」為限。 


 

2017年3月更新~NEW!!  

2016年11月富邦的行程延誤費用保險改成選擇型,乍看之下感覺理賠項目升級了,不過其實有些保障其實也相形縮水了,有人已詳列箇中差異了:八大點差異 一眼看出富邦產險旅遊不便險新舊款條文差異 (含條文比較表與分析) 

最主要的差異除了多了定額理賠的選擇,同時實支實付額度也提高到2萬5,但也改成僅能理賠一次。(所以可以再多買一家保險來預防萬一)

其中的餐食費用、交通費用及住宿費用到底有沒有限制費用發生時間點必須在6小時之後,我覺得仍是有解讀空間。對於預定行程延誤六小時(含)以上時,只是一個條件(飛機被取消的話已成就了這個條件),而不是費用發生的時間點。但購買必需品的部分則確定不在理賠之列了。 

再則,出發地的延誤也有定額理賠,而且沒有國泰的提前通知不理賠的限制,我在FB的社團也看到有人成功理賠的經驗,所以現在富邦感覺比國泰更好了。基本上我還是會繼續投保富邦不便險。

另外新版不便險也納入15歲以下兒童的保障,對帶小孩出國的家庭更加有保障了!

 

富邦產物海外旅遊不便保險-行程延誤補償(選擇型)(105.11.30) 

第四條 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約定之賠償責任期間內從事中華民國境外旅行,因下列事由致其原先預定之旅行行程延誤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規定,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一、 發生颱風、暴風、洪水、閃電、雷擊、地震、火山爆發、海嘯、土崩、岩崩、地陷或其他天然災變。 

二、 已確認搭乘之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延誤、被取消、或因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被拒絕搭乘而超過本保險契約第五條所約定之時數無其他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可供其搭乘。 

三、 被保險人失接已確認轉接之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且於到達轉運站後超過本保險契約第五條所約定之時數而無其他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可供其搭乘。 

四、 已確認搭乘之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或機件故障。 

五、 所搭乘之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遭受劫持。 

六、 旅遊當地檢疫之規定而須留置該地者。 

七、 被保險人之旅行文件因遺失、遭竊盜、搶奪、強盜、焚毀或水漬等致毀損滅失或無法使用所致者。但因遭任何政府扣押或沒收充公者除外。

第五條 理賠範圍及方式
被保險人依前條約定之事由致原先預定之旅行行程延誤時,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給付保險金:
一、定額給付:
被保險人之預定行程延誤四小時(含)以上時,本公司依保險單首頁所載之「行程延誤補償保險金額」定額給付行程延誤補償保險金。
二、實支實付:
被保險人之預定行程延誤六小時(含)以上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所實際支出之餐食費用、交通費用及住宿費用負賠償之責,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單首頁所載行程延誤補償保險金額之500%為限,前述所稱餐食費用及住宿費用不包含他人同食或同宿之費用。
前項第二款所稱交通費用係指被保險人為繼續其預定行程或往來住宿地點及機場、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搭程處(碼頭、車站)所支出之交通費用,但若其預定之交通費用可退還者,應扣除該項退還之費用。
對於第一項第一、二款之約定,被保險人僅能擇一給付。

本公司對被保險人保險金之給付,於本保險契約賠償責任期間內以一次為限。 

快樂旅平卡DM   

我問了客服,快樂旅平卡應該別無選擇就適用選擇型,不過只要我比較關心的為繼續行程重新買其他航空公司的機票還是有理賠的話,我個人就覺得買新版或舊版都無所謂了。如果那麼倒楣,去回程都被取消或延誤,我還有信用卡送的保險聊勝於無,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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